2021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定于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進行,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對于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需使用畫板等特殊工具的科目,考試將于12月28日進行。
教育部指示,各地各招生單位需統籌考慮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條件下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鼓勵具備條件的省份積極推廣網上報名確認流程。
擴展資料:
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網上報名期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閱報考須知,并遵循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報網上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21年*考研初試將于12月26日至27日舉行
專業(yè)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考研考場老師不會透露考什么學校。
考研監(jiān)考老師的工作流程如下:
1、同一考場的兩名監(jiān)考教師應至少提前20分鐘同時到達考場辦公室領取試卷及相關資料,至少提分鐘到達考場,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2、監(jiān)考教師應在考場入口處檢查考生的證件是否齊全,要求考生必須攜帶“兩證”,即考試證、學生證或身份證,并核對證件與考生是否相符。對于證件不齊或不符要求的考生(如證件上無本人照片、無公章、證件無法識別等),應禁止其進入考場。
進入考場后,要求考生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核查。并提醒考生不得攜帶手機和具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等嚴禁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對于已攜帶上述物品的考生,要求其將物品放入隨身攜帶的書包里,并放在指定位置,或放在講臺上。
3、監(jiān)考教師應先瀏覽考場情況,確定考場座位安排方式。座位安排順序應醒目地標示于黑板上。相同試卷的考生,左右至少間隔一個座位。
4、考試開始前,監(jiān)考教師宣讀《考場紀律》及其他注意事項,提醒考生做好考試準備,要求考生將考試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書包、書籍、筆記、資料)放到指定位置。
5、試卷下發(fā)后,不得允許考生無特殊理由離開考場后又重返考場。
6、監(jiān)考教師下發(fā)空白的學生成績報表,要求參加考試的學生在簽名處簽名確認。清點考場人數,核對現場人數與簽名人數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再次逐一檢查核對證件,防止代考、替考情況發(fā)生。簽名冊上沒有姓名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考場辦公室聯系。
7、監(jiān)考教師回收多余的試卷應放在講臺或其他考生無法目及或觸及之處。開考后由考務人員按考場逐一回收多余試卷。考試全部結束后,監(jiān)考教師應清點回收試卷的份數,以保證回收試卷份數與簽名人數、參考人數一致。
8、監(jiān)考教師應嚴格監(jiān)考??荚囬_始后,監(jiān)考教師位置應一前一后,并不時輪流巡視。不得擅離考場,不得聊天,不得做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情如吸煙、看報紙雜志、看手機等。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允許遲到考生入場;開考30分鐘內,不得允許考生交卷。
9、確認考生違規(guī)的,應當即沒收試卷和證據,并在試卷上注明“違紀”、“舞弊”等字樣,令該考生停止考試,離開考場。監(jiān)考教師應口頭通知該考生在24小時內將書面檢查交臨管中心教學辦公室,并警示本考場其余考生引以為戒。
10、填寫《考場記錄單》,填寫字跡應工整易辨認,表中的基本情況如考試地點、考試時間、考試人數等應如實填寫。
若無考生違規(guī)發(fā)生,應在“考場情況”欄填寫“正?!保蝗粲锌忌`規(guī)發(fā)生,應填寫發(fā)生的時間、考生學號和姓名以及具體違規(guī)事實,而不應以定性的文字如“舞弊”等填寫。監(jiān)考教師簽名欄要由監(jiān)考教師本人填寫,不得由他人代簽。
11、全部考試試卷均應交回考場辦公室。經監(jiān)考教師二人核對無誤后,按要求裝入相應試卷袋,填寫試卷封條內容,由監(jiān)考教師密封、簽字后交回。
監(jiān)考人員需滿足的條件
1、思想品德良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規(guī)定、認真學習考試政策規(guī)定、熟悉監(jiān)考業(yè)務、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能堅持3小時站立監(jiān)考,且當年無親屬參加考試的人員。
2、選聘監(jiān)考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當年的碩士生入學考試,應當回避,不得參加當年的監(jiān)考工作。
3、必須為本單位正式編制內的工作人員,監(jiān)考員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4、必須按要求參加考前培訓,熟練掌握考試相關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能夠識別常見的作弊工具,不得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工作場地,不得擅自發(fā)布與考試有關的信息和內容。進入工作場所時,接受安全檢查和違禁物品檢查,不得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考場。
5、所有監(jiān)考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目前,考研和考注冊會計師(CPA)對你來說都尚未達到資格。以下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條件。
以下是我摘錄的注冊會計師報名要求,請仔細閱讀。
如果你現在只是本科在校生,除非你已經有了中級會計資格,否則只能等到你*畢業(yè)取得本科學歷后才能考注冊會計師。
如果你現在想嘗試做考研題,還太早了。如果你是按照正常的課表學習的話,以一個剛上大二的學生來說,應該正在學習《概率統計》,也就是說,考研數學的所有科目你還沒有接觸全。
當然,也許你是屬于考研科目中沒有數學的專業(yè),比如說法律。
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辦法》的規(guī)定,現將2007年度有關報名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yè)的學歷;
(二)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相關專業(yè)是指審計、統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二、*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申請表》,并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審核確定并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考試委員會)核準后,方可*。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在*考試委員會發(fā)布的2007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客觀性試題通過填涂答題卡進行解答;主觀性試題則需以中文簡體字書寫方式作答。
考試時間:定于2007年9月14日至16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會計考試為210分鐘;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各為180分鐘;經濟法和稅法各為150分鐘。
考試順序安排如下:
- 9月14日下午2:00-5:00:審計
- 9月15日上午9:00-11:30:稅法
- 下午2:00-5:30:會計
- 9月16日上午9:00-11:30:經濟法
- 下午2:00-5:00:財務成本管理
五、報名事宜
請各位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注冊會計師考試的相關辦法、規(guī)則、守則及本簡章內容(可在*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查閱,或前往報名點咨詢),報名即表示完全接受并遵守。領取準考證時,考生將同時獲得《應考人員必讀》,以便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
(一)報名日期
報名起止時間由各地方考試委員會在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間確定。
(二)報名辦法
1. 報名人員可選擇報考全部五門科目或部分科目。報名費將根據科目分科收取,每科含10元試卷費,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匯至*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用于試卷命題、印制、發(fā)放及評閱等費用。
2. 報名時,需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并提供一寸近期(去年或當年)免冠照片若干張(用于準考證等)。經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填寫《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地區(qū)報名登記表》,并按報名收費標準繳納報名費。
3. 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應按照*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規(guī)定的格式、編號,制發(fā)準考證。
六、考試用書訂購、發(fā)放和考前培訓
(一)*注冊會計師協會將根據*考試委員會審定的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及有關參考資料,考生可自愿訂購。
(二)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或地方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考試委員會委員及考試命題專家的名義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有關參考資料,及舉辦考前輔導班。*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保留對上述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為方便考生復習應考,*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在《*注冊會計師》雜志和*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設立考試問題解答專欄,自2007年6月起陸續(xù)解答考生在應考和復習中遇到的問題,請考生關注。
如果考生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遇到教材中的專業(yè)問題,可向*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fā)送傳真,傳真電話為(010-68703206);或發(fā)送電子郵件,會計科目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kj@cicpa.org;審計科目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sj@cicpa.org;財務成本管理科目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cw@cicpa.org;經濟法科目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jjf@cicpa.org;稅法科目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sf@cicpa.org。*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匯總所提問題,對考試政策及教材專業(yè)問題進行研究后集中解答;對涉及現行法規(guī)、制度、準則等政策問題,將提交有關機構研究;原則上不辦理對應考人員個人的解答事項。
七、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考生答卷將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集中評閱,并依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試卷評閱規(guī)則》進行。考試成績由*考試委員會認定,由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復核后通知考生。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六十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fā)布后,如果考生認為所發(fā)布的成績與實際成績有差距,可在*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當年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個月之內向報考地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成績核查申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依據*考試委員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guī)程》組織成績核查。
(四)單科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后的連續(xù)四次考試中有效。2007年對以往年度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五)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者,可持成績合格憑證,向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換發(fā)全科合格證書,并繳納全科合格證書工本費人民幣6元。全科合格證書僅證明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領取*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全科合格證書后,可申請成為*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
八、考生注意事項
1. 考生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應考人員守則》、《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則》等相關文件,并自覺遵守文件中的各項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接受相應處罰。
2. 考生在考試前期領取準考證時,*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向考生發(fā)放《應考人員必讀》,該《必讀》中將收錄考試期間答題卡(式樣)、答題卷(式樣)、考生基本信息填涂(寫)方法、考生考場須知、考生考場守則及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相關辦法規(guī)則等,請考生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九、其他
各地方考試委員會可根據本簡章,制定本地區(qū)的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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